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具备浏阳市教育系统正式教师编制身份三年及以上(定向培养的公费师范生教师,要求工作时间达到或超过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期限)。
3.在我市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2018年新招聘参加工作教师不符合报考条件)。
4.城区原五所初级中学(浏阳河、集里、荷花、关口、道吾)辖区内在编教师不纳入选调范围。
5.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文件精神,通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在原单位工作分别未满一年、五年的教师不纳入选调范围。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报考对象须为我市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职称证认定学科三者任一项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且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一学年的经历;
(2)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职称证认定学科三者任一项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且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一学年的经历;
(3)中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要求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职称证认定学科中有两者与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3. 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 教师资格证要求
必须取得对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5. 任教学科经历要求
(1)所有岗位须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一学年的经历;
(2)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须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或中学相近学科一学年的经历。小学语文的中学相近学科为中学文科学科(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小学数学的中学相近学科为中学理科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3)小学思品、科学教师须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或中学相近学科一学年的经历。小学思品的中学相近学科为语文、政治;小学科学的中学相近学科为生物、地理、物理、化学。
6. 岗位条件要求
报考C类岗位须为浏阳市卓越教师(含原浏阳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浏阳市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及以上。
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加分情况公示—笔试—成绩公示—选岗(仅限B类岗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岗位分为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三类,岗位分类详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A类岗位:城区五所初中(浏阳河中学、集里中学、荷花中学、关口中学、道吾中学)、部分城区偏远小学;
B类岗位:城区十四所小学。分别是黄泥湾小学、嗣同路小学、浏阳河小学、人民路小学、奎文小学、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长南路小学、禧和小学、百宜小学、新屋岭小学、长兴湖小学、金沙路小学、人民路第二小学、道吾小学(以下简称城区十四小);
C类岗位:新屋岭小学和百宜小学部分学科骨干教师岗位;
以上三类岗位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选调计划数,分类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1. A类、C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学校、对应科目报名和录取的方式进行。
2. B类岗位采取按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调岗位及计划
公开选调教师共计98人,待城区交流异动后进行岗位设置,具体科目及岗位如下:
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周四)上午9:00-12:00,13:30-16:30。
2. 报名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考生从浏阳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证书等相关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还须提供现所在乡镇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有关考生取得浏阳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身份时间、年度考核等情况的证明(相关格式见附件2),由所在市直学校、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教育发展中心业务干事审核的近三年内从教所报学科(部分可为相近学科)一学年的原始教案一份。
(3)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批文)和业绩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4. 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C类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调剂到同学校同科目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加分
1. 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可进行加分。
2. 加分项目及标准:
(1)到2021年8月31日止,任我市公办教师教龄五年内不加分、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0.1分(以周年计算),加满1.5分止;
(2)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
3.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将在浏阳教育局网站
(http://www.liuyang.gov.cn/lyszf/xxgkml/szfgzbm/sjyj/tzgg/)进行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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