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公办幼儿园2021年招聘24名劳动合同制教师

发布时间:2025-08-29 03: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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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4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符合报考学前教育工作满5学年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学前教育岗位(全日制)户籍为温州市户籍或温州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前教育岗位(满五学年)户籍为龙港户籍。户籍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5.学历要求: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全日制)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满五学年)专业不限。

8.人员身份要求:未被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必须在龙港市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的现任幼儿园长或教师,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市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为每年不低于8.8万元(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8日9:00-7月20日17:00。

网址: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机构单位-社会事业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聘公告,招聘考录系统链接网址(http://zpbmlg.kingsit.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

5.被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6.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需提供在幼儿园连续工作的5学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 20日18:00-7月 21日17: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时间

时间:2021年7月22日8:00-7月23日17: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再次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23日18:00 - 7月24日17:00.

对再次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不符对象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五)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7月24日18:00-7月25日17:00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招聘考录系统显示的缴费链接(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7月28日14: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七) 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31日9:00—考试当天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1年8月2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等,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等。

4.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的防控通告执行。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现场资格复查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方能参加龙港市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试课环节。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试课资格;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查,视作自动放弃试课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龙港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非龙港户籍的龙港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需提供在幼儿园连续工作的5学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

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及指标。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或于试课三天前书面确定放弃试课的,其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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