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2022学年博罗县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相关要求)。
(五)招募对象为博罗县中小学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招募岗位及人数
招募13名(学科岗位、具体岗位数详见附件1),其中小学语文6名、小学数学4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1名。
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也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二)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博罗县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服务期间,由县(市、区)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薪酬待遇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万元,用人单位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200元/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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