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并乐于从事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2018-2020年已招聘为海州区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园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的报考岗位,到相应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详见《海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单位信息表》(附件3)。
海州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05。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海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其中3-4项材料原件报名时暂存于招聘单位,待海州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退还。
(五)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不足,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在《报名表》中相应栏目中注明。如招聘岗位的录用人数不足,将核减该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岗位,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关幼儿园。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面试
1.应聘人员凭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演课(含专家提问,时间为6分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按区教育局要求自行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
面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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