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招聘18名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4号)

发布时间:2025-09-19 1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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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本公告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共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1届或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2022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各招聘单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意向人员均可通过“招聘岗位及条件”附表中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16:00(考生报名以邮箱收发显示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发送本人电子版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本硕(博)学历认证(最长有效期限的学信网证明)、资格证等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按本硕博学历层次顺序编号,如2-1本科学历证书、2-2本科学位证书……),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岗位序号+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1+XX XXXX +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为最大限度满足学校对人才需求,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9月份,即到2021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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