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临聘教师共128名,其中:高中4名,初中35名,小学89名。其中公办中学以学校为单位招聘;公办小学以镇街为单位招聘,招聘后由各镇街中心小学根据工作实际分配到面上小学。招聘岗位详见《2021-2022学年鹤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报考条件
(一)素质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7月26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三)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四)学科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相符或相近。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的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若报考人员所具有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应聘岗位一致的,可视为专业对口。(属于相近专业的人员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应具有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因疫情影响,2021年应届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专业对口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可先报名,一旦录取,可先上岗后考证,一经录用,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及成功注册的,解除聘用关系。非以上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对应层次或低层次教师岗位。报考语文岗位的人员要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及以上层次。
(六)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七)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鹤山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初试—复试—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下载报名表后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每人仅限按《2021-2022学年鹤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岗位表》的分类报其中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多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2日(星期一)至8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4《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的《2021-2022学年鹤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21-2022学年鹤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初试
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并推荐复试人选,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和监督。
1.初试对象须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初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初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初试形式由各招聘单位自定,采用面谈、说课、试讲或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3.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4.初试结束后,学校将应聘者的初试成绩在招聘单位内张贴公布。同时,根据成绩高低按不高于1:3的比例推荐复试人选并发放复试准考证。
复试
1.考生领取复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以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
3.考试时间:复试时间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本次拟聘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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