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灵台籍202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招聘条件
⒈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幼教工作;
⒉ 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本人愿意到基层幼儿园工作;
⒊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无残疾、无传染病史;
⒋ 2019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⒌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具体招聘专业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207室)报名。报名从2021年8月3日开始,2021年8月6日下午6点结束。报名时,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灵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1份,准备并提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共100分,按60%的成绩计入总分。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幼师基本技能、素养等内容,共100分。按40%的成绩计入总分。根据招聘名额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由灵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面试合格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当名额末尾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