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要求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4.应聘教师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应聘行政岗位年龄不限,有管理经验者优先。
5.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相应招聘职位的资格等要求(详见《广安技师学院交通学院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薪酬待遇
应聘教师薪酬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标准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课时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同时按规定购买社保。
招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7日24:00前按要求填写《广安技师学院交通学院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与报名表打包压缩后以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212733310@qq .com(电子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如“YW+张三”)。
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带上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参加面试和试讲、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答辩、心理测试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试讲、答辩和心理测试人员每人现场收取考务费80元。
招聘的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自选本专业相关课程,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聘行政管理岗位的,围绕所报管理岗位准备10分钟的演讲内容。用人单位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心理测试在面试、试讲当天进行,地点待定。采用专业心理测试软件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凡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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