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日(含本日)至2003年8月2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1年鹿寨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鹿寨县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件均需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发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并打电话给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应试或者聘用资格。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接到报考单位电话通知后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鹿寨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四楼)。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至10:30。
2.笔试地点:鹿寨县城南第二小学(鹿寨镇创业路89号)
3.笔试分值及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8月14日至8月20日9:00-12:00,15:00-17:00,查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9:00在鹿寨县城南第二小学校门外公示栏公布。
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8:00进入候考室签到,8:00开始抽签,8:30分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如果在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将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鹿寨县城南第二小学(鹿寨镇创业路89号)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考生备考时间:30分钟。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有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从参加面试的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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