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1年7月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成都理工大学考核确认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科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与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dut.edu.cn,下同)公告。
聘用方式与相关待遇
(一)学校对招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应履行8年基本服务期。
(二)学校根据招聘教师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为招聘教师提供配套待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