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范围
1.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单位、学科、名额见下表: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政治 | 历史 | 英语 | 地理 | 体育 |
政和三中 | 1 | 1 | 1 | 2 | 2 | 1 | ||
第二实验小学 | 4 | 5 | 1 | |||||
星溪小学 | 2 | 2 | ||||||
元峰小学 | 5 | 5 | ||||||
实幼 | 幼儿教师1人 | |||||||
第二实幼 | 幼儿教师1人 | |||||||
第五实幼 | 幼儿教师2人 |
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2.工龄要求: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在农村学校实际任教满5年及以上(以招聘为公办教师起计算农村实际任教年限)。
3.年龄48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1)选调政和三中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对口。(2)选调城区小学、幼儿园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所提供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中至少一个专业对口或相近相邻。其中,普师或小学教育专业视为语文或数学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执行。
5.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要求: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违纪被纪检立案审查或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近五年内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
(2)未完成所在工作单位的2020--2021学年坐班任务和“三本”(教案本、听课本、集体备课本)的工作要求的。
(3)近三个学年(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所任学科期末统考成绩或中考成绩位次有2次及以上居于全县班级总数后十分之一者。
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教师,统一参加政和县教育局组织的笔试,根据报考学校岗位数量,按各学科笔试分值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选调。
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教师由所在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填写《2021年政和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及学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选调录用后,被举报提供虚假材料,查证属实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后果,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13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0--2021学年本人在工作单位的“三本”材料,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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