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对象、人数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市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
(二)招募人数。2021—2022学年我市银龄教师招募计划15人。
(三)具备条件。应募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按本人身份证195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2022学年普宁市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其应募。
薪酬待遇
1.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2.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由省财政负担。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603室。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募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应募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一个岗位报名,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募资格。应募者经市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面试。
面试(9月4日)
面试主要了解应募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募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一个岗位上有多名应募者,按面试合格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用,额满为止。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应募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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