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或已就业人员。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5. 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二)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附件(附件1)
对学历学位、专技资格、获奖证书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该条件。
专业参考教育部相应最新目录;岗位表各专业并非专业大类、专业类、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等,也并非方向等;岗位表研究生专业即目录研究生二级学科。岗位专业不论多少,考生仅须符合任一。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刑事处罚;
2. 曾被开除公职;
3. 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 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5. 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
6. 应当回避,见本公告第四部分之(一);
7.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 现役军人;
9. 招聘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和德阳教育网(jyj.deyang.gov.cn)上发布公告。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附件2)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照片两张,《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原件1份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原件1份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
2. 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将先组织笔试再面试,岗位不多余30人则直接面试。组织笔试后,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3. 招聘岗位的任教层次以岗位表的“面试层次”为准,教师资格仅受理教育行政部门所颁证书,其种类按教师资格条例,相应种类者可在本级及以下学校或教育机构任教(高校符合高中至幼儿园之任一,其他以此类推),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但中职实习指导种类者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任实习指导教师。
4.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审核人签名),市教育局复审(需考生提供岗位条件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生持本人公开考核招聘准考证(考前按规定领取)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分学科抽签进行无学生讲课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教态举止等。综合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综合面试结束后在德阳教育网(http://jyj.deyang.gov.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综合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统一通知体检人员。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方为体检合格。正检未一次全检,所缺项目改日补检一次;正检、补检未一次全合格,存疑项目改日复检一次,此外,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学心电图、病理学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主管部门,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考试最低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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