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
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0、2021届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普通类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相应学科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2020、2021届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应届毕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任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1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7:00登录“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www.hzzk.gov.cn)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1.《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已注明属于师范生,可以免提交成绩单);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7.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视频有关要求如下:
(1)视频内容为:本人个性特长、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
(2)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应聘者姓名、所在地区(含户籍、籍贯)及家庭情况的画面、语音及文字等信息。
(3)视频中必须有出现应聘者本人的全身镜头。
(4)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时长5分钟,格式为MP4,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
未按照上述4点要求提交的视频文件,为无效报名资料,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环节。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前登录“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面试”方式进行。
(一)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
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提交的“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定每一个应聘者的成绩。
“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该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应聘者“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对象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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