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适配(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及外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建设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②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40%;③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④获得教学技能竞赛或专业比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②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20%;③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④获得教学技能竞赛或专业比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招聘范围扩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②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30%;③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④获得教学技能竞赛或专业比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注:1.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独立学院、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本科学历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具备相应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
7.户籍不限。
招聘岗位及计划
注:招聘岗位及计划可视报名、资格比选及面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和相关高校就业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2年3月17日9:00-11:30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①浙江师范大学20幢数计学院一楼报告厅:浙江师范大学本校学生报名;②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一楼东方厅:其他院校学生报名。
后续的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及各专场招聘会相关高校的就业网发布的招聘公告。
2.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面向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衢江区面向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综合素质清单》(附件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应届生证明,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或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报考资格及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4)。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和资格比选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在校成绩、所获荣誉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一般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紧缺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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