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幼儿教师 |
2 |
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早期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 2.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