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的人员,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3.面向地区:蕉城区是指2021年3月27日前已具有蕉城区常住户口的人员,蕉城区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均视为蕉城区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和“宁德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其中福建省和宁德市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宁德市”生源报考者。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于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资格,有关责任自行承担。
5.符合《2021年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6.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⑵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⑶现役军人;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⑸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⑹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