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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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总数 |
人数 |
2 |
3 |
3 |
7 |
4 |
3 |
1 |
23 |
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重点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2)“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起点,本科、研究生学历至少有一项为师范类专业,或者至少有一项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其中:物理学科学历可放宽为河南省重点师范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院)及省内外一本招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物理专业一致或相近。
以上院校均不含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2、教师资格证: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笔、面试的成绩合格证明),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年龄:
本科、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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