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2021年全区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45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览表》。
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初中岗位的,须持有初中相应学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7.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和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0.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11.只持有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三类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 “网上报名”进入“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9:0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者须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考2021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无需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报名系统下载,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后按规定操作。上传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应聘者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设置条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审核若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应聘者在报名最后1日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成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设岗县(市、区)咨询电话见附件。
报考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报考事业编中小学教师岗位(D类)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之后,若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应于4月21日18:00前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2/euitbjbca3v )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首页,点击“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在“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中报考事业编工作人员A、B、C、E类岗位及特岗教师岗位的应聘者,不得在兼报申请系统中选择兼报岗位。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笔试前一周之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与事业编中小学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分值各150分,共计300分。《综合应用能力》(D类)分为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两类。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 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笔试加分政策。参照自治区2021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政策,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
分,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四)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自治区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各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2021年6月下旬左右公布,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设置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设岗县(市、区)组织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等部门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组织实施,各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须联合制定面试方案,并提前两周报自治区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已面试并取得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三)面试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等相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评测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心理健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四)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需提前一周通过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面试形式的,须明确告知应聘者,同时做好通知记录备案。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65%+面试成绩×35%。按照招聘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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