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1. 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部属师范院校(6所)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的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宁波生源或户籍,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素道德。
(三)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暂不做要求)。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学习背景。研究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五)现在鄞州区教育局(含东钱湖镇)下属中小学校任教的非编在职教师,可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报考对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及学科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