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
面向校园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内乡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专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教师资格证要求:在本次高校校园招聘中,对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可凭近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证明先报名,在考察阶段未取得相应岗位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内乡县在职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
2.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消职位的招聘名额。对拟聘职位被取消的,另行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4.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已享受优惠政策安置就业的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在职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
(三)笔试
考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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