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3236285730@qq.com邮箱。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报名发送邮箱为应聘人员本人使用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教师岗位、国际贸易及跨境电商专业教师1和2岗位、语文教师、公共体育(田径)教师、英语教师、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中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教师、环境监测与管理专业教师、服装设计专业教师、时装管理专业教师、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专业教师、服装工艺教师、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师、公共艺术(民乐琵琶)教师、交互式编程专业教师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下一步程序。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5、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预备)、英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面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本次公开招聘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教师、环境监测与管理专业教师、服装设计专业教师、时装管理专业教师、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专业教师、服装工艺教师、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师、公共艺术(民乐琵琶)教师、交互式编程专业教师、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教师、国家贸易及跨境电商专业教师1和2、公共体育教师(田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语文教师、英语教师、思想理论课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确定
(1)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方式的总成绩
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试讲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2)采取“试讲+面试”方式的总成绩
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试讲结束后于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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