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招聘520名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发布时间:2025-08-29 2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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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一)招聘名额

2021年我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520名,其中汉滨区140名、恒口示范区40名、汉阴县60名、石泉县35名、宁陕县30名、紫阳县120名、平利县20名、镇坪县10名、旬阳县65名。

(二)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可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2.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省教育厅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2/kv4p1gitvax

(二)网上报名

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各县区组织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根据陕教〔2021〕71号文件精神,我市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达不到1:1的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县区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在笔试前予以公告。学科计划调整只能进行一次。岗位设置计划没有到校的县区,笔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布特岗教师录用分配方案。

笔试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特岗办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1日(星期日),具体考点等情况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市特岗办发布查询公告,考生可登陆“陕西特岗系统”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特岗办(设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县区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各县区特岗办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由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

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区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各县区特岗办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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