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 体检新标准(重要)

发布时间:2025-08-25 08: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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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日前发布,其中对备受关注的乙肝病原携带者可否录用为公

务员的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该标准的第七条规定,各种患有急慢性肝炎者,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得

录用为公务员,但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除外。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

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

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淋并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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