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5-08-31 19:36:09
 1、请长按红色复制 考试报名提醒 ,也可以点击右侧的按钮
 2、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官方公众号。
 3、回复大礼包,获得30G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视频、真题、题库、教材等)资料!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民法学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1

  目录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192

  I.考 查 目 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 约20%

  物权 约20%

  债权 约20%

  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 约20%

  民事责任 约20%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 1小题,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III.考 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总 论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三)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

  2.习惯

  (四)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对人的适用范围

  (五)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下一页

浏览过上文的人,还点击查看了本内容
 ★ 关注官方公众号,领100元 ★ 
方法一:将二维码保存到相册,微信打开扫一扫,从相册打开二维码即可领取。
二维码
方法二:在微信搜索“考试报名提醒”,关注即可领取。

 ★ 网友精彩评论 ★ 
 ★ 各地政策法规 ★ 
Top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