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4 0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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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考。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翻译学院除外)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四)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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