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9-09 09: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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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科学规范选拔,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订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注重一贯表现,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素养的考核。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一般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申请英语专业的,需获得英语专四或专八证书;申请小语种的需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5、除法律(非法学)外,申请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可报考经管类专业。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者,由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

同等条件下,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3条特别说明:由于各高校推免工作进程差异,预计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我校推免系统报名。

三、申请专业及名额

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 (MPA)、审计硕士、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等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专业(类别)之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发布,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收费标准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五、申请办法

1、完成“双系统报名”(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以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考生须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点击进入)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9月11日—9月17日每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我校一个专业,请慎重填报志愿信息,一经审核无法更改。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逾期报名无效。(注意:系统中上传照片应为蓝(白)色为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150(宽)×200(高)像素(pixel)。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照片中人像。如不按此要求上传,后期将无法正常打印申请表,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考我校且获得接收推免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和报名。“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信息须与我校推免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报考院系和专业等志愿信息须与在我校公布拟录取结果一致,否则自动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通过夏令营考核获得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无须在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上报名,仅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即可。

2、复试资格认定

由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取得接收推免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查询,以公示名单为准。

复试考生须登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届时请以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

拟于9月25日前通网络远程考试完成复试考核,具体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及拟录取名单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所公示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按时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5、已参加我校相关招生单位暑期夏令营活动并已通过招生选拔的学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请按通知要求直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具体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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