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名称:建筑综合
一、考试的范围及目标
考试范围包括: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场地设计、城市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原理等相关知识。
考试目标:考查考生对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城市规划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考生应能:
1. 了解建筑的概念、分类、沿革与设计思想的演变;掌握建筑空间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 了解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方法、构思途径及建筑形象的创作的基本原理、相关理论及发展特点。
3. 掌握建筑设计中环境、功能、空间、技术等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4. 掌握建筑物理的基本内容、基本原理和基本计算。
5. 了解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掌握建筑的材料、结构、设备等内容。
6. 了解中外建筑发展的历史,掌握不同历史时期建筑和城市的特点和发展的规律,理解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因素对建筑的影响。
7.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了解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工程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般内容。
8. 掌握城市设计的内容、基本理论及方法。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试卷中的所有题目按试卷要求回答。
2.试卷分数:满分为150分。
3.试卷结构及题型比例:
试卷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即:基本概念题,约40%;基本理论分析题,约35%;综合题,约25%。
三、考试内容要点
1. 建筑设计原理
1.1. 住宅建筑设计原理
⑴ 掌握住宅设计基本依据、了解各级住宅类型:组合特征,合理选型、了解住宅设计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住宅建筑基本情况和发展
⑵ 住宅套型设计
⑶ 低层住宅设计
⑷ 多层住宅设计
⑸ 高层和中高层住宅设计
⑹ 不同地区和特殊条件下的住宅设计
⑺ 工业化住宅设计
⑻ 住宅造型设计
⑼ 住宅外部空间环境设计
⑽ 住宅标准及经济问题
⑾ 农村住宅设计
1.2.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⑴ 公共建筑的概念及分类、公共建筑的沿革与设计思想的演变、公共建筑设计的依据、特点
⑵ 公共建筑的总体环境布局
⑶ 公共建筑的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
⑷ 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处理
⑸ 公共建筑的技术经济
⑹ 公共建筑空间组合特点
⑺ 公共建筑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⑻ 建筑历史的相关内容
2.城市规划原理
⑴ 城市及城市规划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城市的本质及特征,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建设及发展与诸串因素的关系,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过程。
⑵ 城市规划的内容、特点、原则、步骤。
⑶ 城市性质与城市人口
⑷ 城市用地
城市用地的概念、属性、价值。城市用地条件的分析评价。城市用地的用途分类与构成类型。
⑸ 城市组成要素及其用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