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明确要求的“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3月17日(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通过各类定向考录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招考对象明确要求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我市招考名额共283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10名,雁江区104名,简阳市63名,安岳县65名,乐至县41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3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招录机关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只对报考者提交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核。请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审核。初审照片质量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http://www.xiaononfu.com/。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8日上午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初审照片质量合格的下列考生,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资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3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6110985)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资阳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于4月5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016版行测高分技巧。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将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7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6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6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6年6月20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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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2016年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辅助警察5人
招聘名额 招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岗位职责 协助司法警察从事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记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三)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此次招聘年龄计算以3月8日为准,即1987年3月8日—1998年3月8日期间出生)。 (四)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具有体育特长人员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曾被开除军籍、团籍、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查看全文】
第3篇 2015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拟聘名单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职称 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 1 王惠 女 1972.12.4 四川大学 护理 本科 副主任护师 具有在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妇产科 【查看全文】
第4篇 2015四川资阳市政法干警招录拟录名单资阳市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专业 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评 职位排名 体检 考察 拟录取单位 拟录用职位 备注 1 王柯人 11022302 1102512100107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土木工程 75.271 合格 1 合格 合格 乐至县公安局 交通管理工程 2 彭 熙 11022302 1102512100109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土木工程 75.121 合格 2 合格 合格 乐至县公安局 交通管理工程 3 陈思言 11032303 1103512100121 四川警察学院 侦查 79.6415 合格 1 合【查看全文】
第5篇 2015年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和考核有关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主管单位纪检组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由主管单位自行确定。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不在本单位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主管部门指【查看全文】
第6篇 2015年四川资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名单2015年资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招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职位编码 报考人姓名 考试总成绩 职位排名 资阳市投资审计中心 0101 徐 路 70.56 1 资阳市投资审计中心 0102 吴章霞 73.40 1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0201 彭国林 70.64 1 龙泉山灌区管理处 0301 康云飞 66.84 1 龙泉山灌区管理处 0301 王兴 57.92 2 龙泉山灌区管理处 0302 林钰祥 71.56 1 龙泉山灌区管理处 0303 马晓凤 68.00 1 市精神病医院 0401 张 勤 71.68 1 资阳市人民医院 0501 何艳萍 64.80 1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