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6申论热点《事业单位申论考试题之高校教师兼职问题》,帮助考生丰富热点话题知识,剖析答题技巧。更多精彩内容尽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案例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意见明确,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同时,意见还强调,科研机构、高校应当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兼职行为不得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
问题:对于高校教师可兼职,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对广大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来说,这无疑是重大的利好消息。意见的出台为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打开了政策之门,搭建了制度桥梁,今后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可以光明正大、名正言顺地在外兼职。同时,他们通过兼职获得合法收入,能够体现自己的价值,更加坚定自己的职业理想。
当今社会,新事物、新理念、新技术层出不穷,需要大批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引领国人与时俱进。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是宝贵的财富,如果仅仅限制于单位内部,不能应用于市场和社会,无疑是资源和财富的巨大浪费。允许兼职兼薪,把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的潜能激活、开发出来,同时让他们利用知识和技术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无疑是双赢之举。
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老师兼职兼薪,关键还要理顺他们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关系,一方面科研院所与高校,应支持甚至鼓励人才适度兼职兼薪,让他们人尽其才,避免人为阻力;另一方面应细化“允许”的办法,将“依法”“适度”条件化、规则化,实行严格的契约管理,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此外,科研人员与高校教师亦须处理好主业与兼职的矛盾,以保证不影响本职科研、教学为前提,兼职兼薪而不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