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遴选公务员148人

发布时间:2025-08-29 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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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有15个机关,共遴选148人。具体职位见《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部分职位面向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选调生遴选,不受逐级遴选的限制,具体职位详见《遴选职位表》。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区级机关遴选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7.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年限、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21日。其中,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3月21日(不含3月21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二)提交申请

  遴选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24:00。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需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不同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填报职位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三)资格审查

  1.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机关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2.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6年3月27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3月29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及时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测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6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遴选机关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在4月24日下午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以考试当日通知为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6年5月16日登录所报考遴选机关网站查询。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对近三年(即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符合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6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选机关在5月10日前将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料报送市公务员局,经市公务员局汇总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加分项目分值。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14日。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市垂直管理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于2016年5月30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三)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有关事项于2016年5月30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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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2016年1季度(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区人民医院 岗位51 临床医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3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妇产科学、外科学(胸外科、心血管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神经介入、骨外科方向)、内科学(呼吸病学、消化病学、心血管病学、肾脏病学、老年病学、内分泌病与代谢病学方向)、眼科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超声诊断、放射诊断、心电图诊断方向)、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   区人民医院 岗位52 急救医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2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临床医学   区人民医院 岗位53 妇产科医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妇产科【查看全文】

第3篇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 1.本科岗位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2、研究生岗位
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须进行笔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值100份。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教育类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3.笔试采取闭卷【查看全文】

第4篇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本科岗位人员和报名通过的研究生岗位人员,于2016年4月5日9:00-4月7日15: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7.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查看全文】

第5篇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承诺书和报名须知,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25日9:00期【查看全文】

第6篇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1季度(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1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及等级 招聘
名额 岗位条件 笔试
专业科目 是否进行专业面试 备注 起点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其他 区党政信息中心 岗位01 新闻编辑 专技12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不限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稿件3篇及以上 《管理基础知识》 否 从事新闻编辑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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