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28 09: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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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⑷具有良好的品行;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⑹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 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监狱、戒毒机关。

  3.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⑴夫妻关系;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则不得报考。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学员在校培养期间不能报考。

  5. 报考省直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对年龄有什么特别要求?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监狱、戒毒机关和省派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6. 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除具备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和监狱戒毒单位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监管信息管理、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特别提醒:对于录用公务员身体条件的要求,在报考公务员前,报考人员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结合自身身体状况正确选报职位,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7.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目前已在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明确,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报考。近年来我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基层选调生考选省、市级机关公务员一并纳入公开遴选。

  8. 招考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应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等以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为主要依据,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

  9.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格(资质)条件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相关等级证书等)应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10.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招考全过程。报考人员一旦发生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失去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我省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

  11.本次招考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本次招考提到的“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不含成人自考、远程教育、函授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毕业的学生(非在职)。

  12.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13.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4.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15.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⑴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⑸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7年3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16.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

  招考职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者山东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听力残疾的人员,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应当能够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清晰交流,符合其他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在《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残疾类型级别、具体状况和情形等,可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填写。

  17. 公安机关招考职位中的“公安专业”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关于“公安专业”要求的范围包括: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专业,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等18个本科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侦查、刑事技术等15个专科专业。

  二、关于报考期间的纪律要求

  1.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有哪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做到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和诚信履约,要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不得有以下违纪违规情形:

  ⑴《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⑵干扰、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⑶组织、参与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⑷支持、放任他人从事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⑸违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纪律规定的行为;

  ⑹影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工作秩序的行为;

  ⑺其他妨碍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将视情形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等相应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3.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是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失信行为的一个专项信息库。失信行为的记录年限分为五年和长期两种。这项制度为全国通用制度。人员的失信行为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限内将直接影响报考中央及各地公务员。其失信行为的情形,是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山东省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2017年起,我省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报考人员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的失信行为,将对其本人将来的工作生活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5.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 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23日9:00开始,至2017年3月26日16:00结束。

  2. 报名方式是什么?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

  3.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并且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否则无法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4.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⑴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本报考指南、职位资格条件、有关《招考简章》以及报考期间纪律要求,了解公务员考录工作关于报名、体检、考察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梳理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照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和有关《招考简章》,可查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⑵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程序有关要求,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⑶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在2017年3月23日9:00至3月26日16:00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要自查报名信息,确认是否已全部体现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遇有政策和资格条件问题,及时咨询招录机关;遇有技术问题,及时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查询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6:00。

  ⑸报名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在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拟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须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⑹打印报名资料。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⑺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在2017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保存至考试录用工作结束。

  ⑻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⑼查询笔试成绩。2017年5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⑽查询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与招录机关联系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⑾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务员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考试成绩。

  ⑿查询体能测评公告。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面试人员,登陆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查询体能测评公告。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⒀查询体检公告。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登陆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查询体检公告。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⒂配合做好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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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监狱、戒毒机关和省派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查看全文】

第3篇 2017年3月山东大学附中实验学校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7年3月山东大学附中实验学校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面试 面试内容:说课(占80%)和综合素质答辩(占20%)。 4月23日进行说课和综合素质答辩,具体地点、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山东大学附属中学网。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参加说课和综合素质答辩。 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确定体检人员 说课和综合素质答辩结束后,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于总成绩低于70分的人选不予录取。对所招聘学科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可【查看全文】

第4篇 2017年3月山东大学附中实验学校招聘教师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3月16日至4月18日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网址:山东大学附属中学([www.sdfz.edu.cn](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4/p1zr2mfyere.jhtml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名信息的,以最后一次填交的信息为准。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查看全文】

第5篇 2017年山东泰山学院招聘人员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硕士招聘专业范围主要有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工商管理、英语、通信、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播音主持等专业,请随时关注泰山学院招聘网站关注招聘简章。
校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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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学院名称 人数及学科专业 人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秦汉文学、唐宋文学)或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欧美文学、比较文学等)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员)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员) 2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世界史 1 中国史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数学(动力系统、微分方程理论、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及应用研究) 2 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数学(数值理论与仿真算法)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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