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7年下半年考试录用33名人民警察

发布时间:2025-09-07 14: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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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7年8月17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阿坝州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招录范围中的“阿坝州生源地”是指: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8月17日至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17日至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 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①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者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②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7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

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告”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3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科目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阿坝州人事考务管理中心(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阿底村加油站后)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局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公务员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有关职位调整情况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和上传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管理类职位、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7年9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9月23日至24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没有人工登分、核分的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7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abrsj.gov.cn/)http://www.xiaononfu.com/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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