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0年调任44名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5-08-27 0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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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任职位

调任市、区机关处级领导职务和二至四级调研员,区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44名(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广州党建网(https://www.gzdj.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查阅具体调任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调任范围和条件

(一)调任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调任职级公务员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调任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国有企业中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事业单位中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3.处级领导职务和二至四级调研员职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调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不得参加公开调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调任程序

(一)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广州市2020年公开调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任现职文件,发送至报考职位对应的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9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市直调任机关或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1:3的,取消该职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核或取消开考的,将及时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情况。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定10月中下旬,地点在广州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广州党建网(https://www.gzdj.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60分以上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根据成绩由高至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市直调任机关或区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面试对象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并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属组织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面试70分以上合格,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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