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招录9366名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5-08-26 17: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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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

1.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7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普通类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其中,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关系以及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部分职位条件的说明

1.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职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位条件中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不含学校、医院)在岗满5年人员,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

4.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二、报考的程序和步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查询招录职位信息(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见《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参照“考生操作手册”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提前在报名网站进行“体能测评”报名,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首先要认真查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等条件,并认真阅读《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5),符合条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1)7月22日9:00至7月24日9:00进行“体能测评”报名,即:考生填报公安类职位后,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

(2)7月24日,考生在所报考公安职位所属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下载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

(3)7月25日至26日,考生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按“体能测评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正式进行该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4)体能测评未通过或公安职位资格条件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以及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带有银联标识),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报名考务费每人145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ebgwyks@vi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8月17日9:00至21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填报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22:00

打印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3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8月17日9:00至8月21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8月21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bgwyks@vip.163.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报考县以上机关与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考生分别命题。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6)。

(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7)。

(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四)笔试时间、科目、考区设置

8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月22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8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全省共设11个笔试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参加笔试的考区安排如下:

1.报考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的设区市考区。

2.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司法厅系统)、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

3.报考雄安新区各级机关的考生在保定考区。

4.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分别安排在以下设区市考区: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定州监狱、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承德考区: 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

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沽源监狱、涿鹿监狱

唐山考区: 冀东分局所属监狱、第二女子监狱

保定考区: 保定监狱、冀中监狱、省保定强制隔离戒毒所、太行监狱、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衡水考区: 衡水监狱、深州监狱

邢台考区: 邢台监狱、隆尧监狱、沙河监狱

(五)确定、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1.公布证件审核地点。9月13日,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同时公布体能测评补测地点),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2.公布笔试成绩。9月15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需要体能测评补测的考生,在证件审核阶段进行补测,补测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六)证件审核

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户籍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一)面试的通知。9月24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的时间。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9月26、27、28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10月10、11、12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10月17、18、19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三)面试的地点。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五)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公布综合考试结果、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第一批面试的考生于9月30日,第二批面试的考生于10月14日,第三批面试的考生于10月21日,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五、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公示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通知报到、服务年限及有关事项

(一)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

(二)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和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考生按要求报到。

(三)最低服务年限。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四)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备案。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1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http://www.xiaononfu.com/

特别提示:

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20年7月18日

河北省2020年招录公务员岗位表

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

地址及网站

联系电话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0311-87900580

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57号

http://www.hbjg.gov.cn

0311-87905280

河北省委党校

(河北行政学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9-1号

干部学习网http://www.hebdx.com/

0311-8593196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河北法院网http://www.hebeicourt.gov.cn/

0311-66707608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222号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网 www.he.jcy.gov.cn

0311-66871469

共青团河北省委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

河北共青团网 http://www.54heb.org.cn/

0311-87903806

河北省作家协会

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

河北作家网 www.hbzuojia.com

0311-85806260

河北省司法厅

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

河北省司法厅网http://sft.hebei.gov.cn/

0311-88607552

河北省财政厅

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

河北省财政厅网http://czt.hebei.gov.cn

0311-86771271

河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

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河北建设网http://zfcxjst.hebei.gov.cn

0311-87805344

河北省水利厅

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河北省水利厅 http://slt.hebei.gov.cn

0311-85185904

河北省商务厅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河北省商务厅网 http://swt.hebei.gov.cn/

0311-87909772

河北省文物局

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46号

http://wenwu.hebei.gov.cn/

0311-85377010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32号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http://yjgl.hebei.gov.cn

0311-87803110

河北省审计厅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95号

http://sjt.hebei.gov.cn/

0311-88606211

河北省统计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12号

http://tjj.hebei.gov.cn

0311-67662528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http://www.hebsky.org.cn/

0311-83080272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普圆街2号

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https://sjz.appms.cn

0311-86686821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承德市迎宾路行政中心北楼1306室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rsj.chengde.gov.cn/

0314-2050061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张家口市长城西大街10号市府大楼北楼6楼688

张家口党建网 http://www.zjkdj.gov.cn/

0313-2014392

0313-8036923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qhdrsj.gov.cn/

0335-3222261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号

唐山共产党员网 http://www.gcdy.gov.cn/

0315-2803152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300号行政北楼303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lf.gov.cn/

0316-2339525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5号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hebd.lss.gov.cn/

保定党建网http://www.bddj.gov.cn

0312-3089413

0312-5087413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运河区署西街20

沧州党建网 http://www.cangzhoudj.gov.cn/

0317-2160107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369号

衡水先锋网 http://www.hsxfwz.gov.cn/

0318-2215089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襄都区新西街166号

邢台党建之窗网 http://xtdjzc.gov.cn/

0319-3699306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178号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hd.gov.cn/

0310-3111095

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

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

定州先锋网http://www.dzsxfw.gov.cn/

0312-2322882

中共辛集市委组织部

辛集市市府街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xinji.gov.cn/

0311-83283209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市民服务中心

中国雄安官网 http://www.xiongan.gov.cn/

0312-5620817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A、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

B、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C、是否密切接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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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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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地到考试城市的日期、出发地、途径地、交通方式(车次)、居住宾馆,请在右侧栏详细描述。(无此类情况请填“无”)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请在相应考试环节内打□体能测评 □笔试 □证件审核 □面试 □体检

打印后,本人签字。 签字:

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务员录用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8月8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考生应自觉如实进行笔试前14天(8月8日至21日期间)的健康监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笔试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8月8日至21日期间)。请务必于8月17日9:00至21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8月17日9:00至8月21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8月21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bgwyks@vip.163.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河北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特别提示:笔试阶段后,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补测)、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如某考生9月16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打印9月2日至15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和以9月16日为基准日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提示考生,关注考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届时,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

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在体能测评前提前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体能测评。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因执行隔离规定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按照体能测评标准自行测评合格后方可报名,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进行体能测评补测,补测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特别提示:这类考生须在体能测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体能自测申报”栏中提前声明“因执行隔离规定,申请体能自测”,打印《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表》、填报自测成绩并签字,以图片格式提交报考职位所在市“体能测评安排”中公布的电子邮箱。体能测评自测成绩为报名参考,是否合格以最终补测结果为准;体能自测成绩不稳定或不合格的,建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外的职位,避免因体能测评补测不合格影响选择报考其他职位的机会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体能测评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体能测评前14天健康状况(7月11日至24日期间)。7月24日,考生在所报考公安职位所属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下载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7月25日至26日,考生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按“体能测评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留观区待其他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单独测评,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测评期间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河北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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