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11/hk5f0h2mq4q.html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报考)。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www.xiaononfu.com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10.具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rst.sc.gov.cn](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南充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rst.sc.gov.cn](http://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陆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11/0pqhif5ldpf.html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上午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8日上午8: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1]21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即职位录用计划与确认报名缴费人数之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文件精神,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缴费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2020年12月6日下午17:30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