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对象和计划
考录对象为未就业的西藏籍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
考录计划共计275个(详见附件),其中:中央国家机关19个,各省市256个。各地市拿出不少于30%的本地市对口援藏省市考录计划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及非援藏省市考录计划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须为西藏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9月9日—2003年9月9日出生)。
8.符合中央及有关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笔试成绩、选择职位及资格初审
(一)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以2021年区内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笔试。参加2021年区内公务员考录笔试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选择相应职位。
(二)选择职位时间和方式
2021年9月9日9:30—13日18:30选择职位,采用网络选择职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hrss.xizang.gov.cn。选择职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职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政策。
(三)资格初审
1.2021年9月9日9:30—13日22:00开展资格初审。
2.西藏世居少数民族即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藏族、回族、怒族、傈僳族、纳西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父母至少一方在职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居民的,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农牧民的,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3.对符合选择职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要求及时补充。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视情进行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继续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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