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司法行政系统职位的报考者,须符合省、各设区市2022年度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4.符合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不受户籍或者生源地限制。
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公务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在网上进行,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网址见省、各设区市考录公告(简章)。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报名和资格初审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与其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考试类别见职位简介表。报考者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2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配合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4.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具体实施。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者的总成绩。
6.体检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由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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