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为呼伦贝尔市直属党政群机关,遴选岗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二级主任科员(含相当职务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拟遴选22人。各遴选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表》(以下简称《遴选岗位表》)。
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岗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要求以《遴选岗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批次: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岗位。只接受选调生报名,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00至1月12日17:00。报名截止后,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的选调生可参加第二批次报名。报名成功的不得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00至1月20日17:00。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或相应核减遴选人数。取消岗位上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1月21日9:00—11:00。
(1)报考者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查询《遴选岗位表》,并下载填报《遴选报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者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报名表》报本单位和旗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4)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各遴选机关。
(5)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者不得报考入职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在遴选过程中,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在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电话反馈报考者。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形成报名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前2天到海拉尔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在海拉尔区进行,重点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稿写作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合计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报考者可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等候遴选机关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由遴选单位查阅其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服务期、试用期等影响遴选的情形。所在旗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应当积极配合。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进行递补,直至取满面试名额。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