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与职位
本次共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78名,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娄底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娄底市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管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 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至12月30日17:00。
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准确全面的推荐意见。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2021年娄底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原件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及遴选(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其中,职位表中“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栏有相关要求的,由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报考者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需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报考比例低于3:1的,核减遴选(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遴选(选调)机关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在娄底组织网发布。
面试
(一)面试比例和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选调)机关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轮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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