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公开遴选范围
面向常德市各级机关(包括中央、省在常直属机构)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17:00
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将于每天下午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二)报名网址
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http://www.cdrsks.cn)。
(三)报名程序
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进入“常德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填表->上传照片->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且只能选取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单位咨询。
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之外,无需上传其他电子文档,并确保上传的照片清晰可辩,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大小为4-20K;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遴选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审查的,请及时与遴选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四)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3:1的最低开考比例开考,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
2021年12月25日9:00-17:00,报考人员登陆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1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业务水平测试并自行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可于12月28日起登陆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经相关机关审核盖章的《2021年常德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附件2)、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地点见职位表,时间以遴选单位通知为准。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
1.面试比例和对象。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突出政治标准、工作能力和职位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