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
(二)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周六)。考生应按照本人专业测试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于当日上午7: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
(三)专业测试地点:镜湖区人民法院。
(四)考官构成: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监督员、计时计分员、引导员各1名,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五)成绩公布:考试最终成绩将及时在镜湖区政府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成绩合成
(一)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二)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聘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9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