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本文内容摘取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