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名师点拨-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

发布时间:2025-08-29 0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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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名师点拨-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

1、公共政策的主体

公共政策的主体涉及到公共政策由谁来制定的问题。它是指在特定政策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的个人、团体或组织。

(一)立法机关(二)行政机关(三)司法机关(四)政党(五)利益集团

(六)智囊团(七)大众传媒(八)公民个人。

2、公共政策的客体

公共政策客体指的是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包括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事)和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人)两个方面。政策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充当人们处理社会问题,进行社会控制以及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工具或手段。主要包括:

社会问题、公共问题或政策问题。社会问题是被人们感知、觉察到的状况,一种社会状况是否能够构成社会问题或政策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如何是与人的主观判断密切相关的。

政策发生作用的对象——社会成员。不同的政策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它所影响的社会成员的范围也不同。了解政策涉及的社会成员的需要、利益和心态,有助于制定出能被多数人所理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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