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法律地位平等,可是在事实上往往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在经济上处于优势,而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劳动关系中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此国家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的一种法定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合同形式确定下来。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争议是指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问题产生矛盾而引起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协商只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而不是必经程序。
(2)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用民主协商的方法解决争议。调解方式是法定程序,但不是必经程序,因此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3)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实行公断与裁决。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定必经程序。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的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