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时间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2月25日,报到时间:2月25日上午08:45时。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
(二)面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09:00开始。面试当天报到时间:2月26日上午07:30前,截至面试当天08:30前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福建海事局(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
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为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面试确认
(一)2016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参加面试考生于2016年2月6日17:00时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进行确认,邮箱名:fjmsa2014@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如下: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6年2月6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先传真后邮寄至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并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补检。
(二)考生报到、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已毕业的考生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还应同时提供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公务员面试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
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三,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