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办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硕士招生考试期间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1.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即日起必须申请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确保健康码为绿码。
2.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监测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身体出现异常,必须及时诊断、治疗和排查。
3、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生活史、境外回国史、境外人员接触史、出现疑似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已在居住地接受隔离观察或已接受隔离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试中心和考场
1、考生第一次考试时请携带《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到考点,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人员。否则,将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查,确保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身体异常的考生将由考试中心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试中心或考场时不得佩戴口罩影响身份。
4、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异常情况的处理
1、考试当天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处理。
2、综合评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进入隔离考场的考生,经批准后补足从普通考场转至隔离考场损失的时间。
4、考试结束后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挥有序离开考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
5、其他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考试前不聚餐、聚会,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避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考试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2、候选人提交的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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