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招聘考试-药学专业法律法规备考。中公教育为您支招啦!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针对考生的复习特点,整理药学专业知识—药品管理法知识与记忆口诀汇总,帮助考生们熟悉药品管理法的同时,轻松记忆其中的考试重点内容。下面我们来学习药品管理法第四章医疗机构药剂的管理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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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医疗机构药剂的管理记忆口诀
第二十二条记忆要点
医疗机构请注意,药技人员要配齐。
第二十三条记忆要点
配制制剂要有证,证有效期莫忘记。
到期重审再发证,无证不得配制剂。
第二十四条记忆要点
制剂配制有条件,保证质量设施齐,
检验仪器卫生好,管理制度要制定。
第二十五条记忆要点
配制制剂有范围,临床需要市场设,
省局审批方可配;质检合格处方凭,
机构之间可调剂,不得市场去销售。
第二十六条记忆要点
医疗机构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定,
验明合格及标识,不符规定不得进。
第二十七条记忆要点
处方调配要核对,不得擅自更代替,
配伍禁忌超剂量,应当拒绝来调配,
回头去找该医生,更正重签方可配。
第二十八条记忆要点
保管制度要执行,防冻防潮防虫鼠,
采取冷藏有必要,保证质量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