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以及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四次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2018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
考试、录用办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二)根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进入体检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否则视为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产生的空缺,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替补。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标准与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复检的,以原体检单位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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