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5日17:30止(正常上班期间)。
(二)报名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五楼国资办(联系电话:0595-8798755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8年10月29日以后登录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1月12日至16日到泉港区财政局五楼国资办(联系电话:0595-87987553)领取准考证。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泉州泉港区属国有企业2018年招聘35名人员
